公告日期:2023-01-12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2023]陕丰律意字第 157 号二〇二三年一月目 录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正文 ......第一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第二节 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二、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要约收购目的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二、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第四节 要约收购方案 ......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 ......第六节后续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专业机构的意见 ......第十一节 《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 ......第十二节 结论性意见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2023]陕丰律意字第 157 号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要约收购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要约收购报告书(2022 年修订)》等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其他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要约收购以及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编制的《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一)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或者收购人的行为、有关事实发生或存在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三)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要约收购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验资及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投资决策、境外法律事项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收购人的说明予以引述,且并不意味着本所及本所律帅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具备对该等内容核查和作出判断的适当资格。(四)对于中国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事项,本所依赖委托人的相关陈述及境外专业机构的意见,本法律意见书并不就中国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五)本所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并在进行核查时基于委托人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委托人已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始书面材料完全一致;原始书面材料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于本……[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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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002336股吧 http://002336.h0.cn公司名称:*ST人乐
股票代码:sz002336
市场类型:中小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超市连锁
所属地区:深圳
公司全称: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Renrenle Commercial Group Co.,Ltd.
公司简介:*ST人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人人乐连锁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连锁经营,通过自营大卖场、精品超市Le super、社区生活超市Le life、社区生鲜超市Le fresh、百货及购物中心,配合人人乐购商务平台、人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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